深夜,張蘭以兒子的口吻髮長文,十條回應文采飛揚,逐條分析大S剛發的長文,大有冰釋前嫌的味道。主要亮點有四個:
一是汪小菲有把柄在大S手裡。
二是鬧劇是因大S先挑的頭。
三是床墊的事是歪打正著。
四是大S剛給張蘭打了電話,還稱呼張蘭為"媽"。
總體意思就是:我服了,你厲害,別鬧了,錢我沒少給,饒了我吧。這跟前天以她自己的口吻發布的回應有了180度大轉彎。
第二條說明大S主動提出離婚,但離婚的理由汪小菲不認同。
第三、四、五條都出現了"惡言"二字,看來汪小菲對大S的忌憚,並非純粹的"惡語相向"和態度問題,而是"惡言"的具體內容對他會造成傷害,這種傷害他難以承受,
第六、七條基本印證了這些忌憚,試圖收回這幾天發布的"禍及他人"言論,以換得大S的手下留情,"刪除銷毀"對自己不利的東西。並囑咐別搞突然襲擊,有事通過律師協商。
第九條大致意思是讓大S別聽別人瞎囉囉,事情壞就壞在妹妹和母親手裡。她們只要不胡來,我也不跟他們一般見識。
最後一條,簡直不能相信會出自張蘭之口,這文采厲害,主題又回到"惡言"上,還是囑咐大S:千萬別露我的底,我當時夠意思了,以後錢我還會照給不誤。
女子本弱,為母則剛。
以兒子的口吻回應,跟她自己的回應態度截然不同,也反映出她的矛盾心態。
汪小菲曾與大S約定,如果大S再婚,停止支付生活費,但被大S忽悠,把這條從離婚協議書中刪除了。這讓大S有恃無恐跟具俊曄結婚了,水電費有著落了。汪小菲有把柄在大S手裡,不敢輕舉妄動,所以事事退讓,這讓張蘭甚至汪小菲的律師很不爽。
張蘭表示仁至義盡,是大S貪得無厭,但自己兒子不是軟柿子,如果一定要訴諸法律,那麼"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,拿了我的給我還回來"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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