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冠狀病毒(Coronavirus)及其歷史、研究、專利以及與生物武器相關的一些討論。以下是這段內容的概述:
1. **冠狀病毒的早期研究**:1965年,冠狀病毒被首次識別,並被認為是可以用於修改和研究人類疾病模型的病原體。
2. **生物實驗與人類操縱**:1966年,冠狀病毒模型被用於跨大西洋的生物實驗,涉及人類操縱。
3. **人類試驗**:1967年,進行了首次使用改良冠狀病毒的人類試驗。
4. **工業問題**:到了1990年,冠狀病毒被發現對狗和豬的養殖產業造成問題,這成為了開發針對冠狀病毒刺突蛋白疫苗的基礎。
5. **專利與疫苗**:1990年,有關冠狀病毒刺突蛋白疫苗的專利被提交,這表明了對疫苗的研究和開發。
6. **生物武器與條約**:提到了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( CDC )在2003年申請了SARS冠狀病毒的專利,這被認為是違反了生物和化學武器條約的行為。
7. **生物恐怖主義威脅**:2002年和2003年,冠狀病毒被歐盟贊助的活動標記為生物恐怖主義威脅。
8. **生物武器平台技術**:2005年,冠狀病毒被標記為生物武器平台技術。
9. **資金與研究**:提到了透過暗箱操作,數十億美元被用於生物防禦研究。
10. **功能增益研究**:儘管有功能增益研究的暫停令,但某些研究項目仍獲得了豁免。
11. **SARS-CoV-2的起源**:對SARS-CoV-2起源的討論,提出了關於其是否是意外或有意釋放的呼吸道病原體的問題。
12. **疫苗專利修改**:在2019年4月,即首個病例被報道的七個月前,有關疫苗的專利申請被修改,以包含"意外或有意釋放的呼吸道病原體"這一術語。
這段內容提出了一系列關於冠狀病毒研究、疫苗開發以及與生物武器相關的法律和道德問題。它強調了公眾對這些議題的關注和對透明度的需求。同時,這段內容也包含了一些未經證實的指控和推測,因此在考慮這些資訊時,需要謹慎並尋求可靠的科學和法律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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